新北市結婚證人

我們的新北市結婚證人服務人員,都是品德優良,在協助當證人見證時,並主動出示身份證,以便核對。約新北市戶政事務所辦理。

結婚之要件及效力

形式要件

1. 結婚應以書面為之。
2. 須有2人證人之簽名。
3. 應由雙方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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